30年代以前的爵士吉他
吉他可说是爵士乐最早使用的乐器之一,1894年新奥尔良的游行乐队Buddy Bolden'sBand中, 就有吉他的编制,这个时期的吉他演奏,主要是用在蓝调歌手的演唱伴奏,较有名的蓝调歌手有Big Bill Broonzy、铅肚皮(Leadbelly )、盲莱蒙.杰弗逊( BindLemon Jefferson )等人。早期吉他因為弹奏音量无法像管乐器一样的宏亮与延长,其角色总是被安排在节奏组的使用(配合鼓及贝士的演奏),直到1920年代中期,麦克风与录音的出现之后,才渐有与管乐器争鸣、独奏(Solo)的机会出现。
最早的吉他独奏演奏者是黑人朗尼.约翰森(Lonnie Johnson),他在1928年公爵爱灵顿(Duke Ellington)的「The Mooche)曲子中有独奏的表演。朗尼的演奏影响到来至费城的白人艾迪.兰(Eddie Lang),当时由於种族的歧视,朗尼无法像艾迪一样的成名,但艾迪相当了解朗尼的才华,并与他合作,灌录了几张双吉他的演奏唱片。
另一种新风格与高潮
1930年代初期,卡尔.克雷斯(Carl Kress)、迪克.麦克多诺(Dick McDonough)、乔治.范.叶斯(Gorge Van Eps )可说是艾迪.兰死后最后重要的吉他手,他们的独奏风格混合了单音与和弦的演奏,这是一种从班鳩琴(Banjo )变化出来的演奏技巧。除了美国的吉他手之外,欧洲方面,1934年莱因哈特(Django Reinhardt)的出现引起爵士乐界相当的注意。莱因哈特是比利时出生的吉普赛人,由於其出身及受到美国爵士乐的影响,莱因哈特的吉他演奏风格成為迪克.麦克多诺死后(1938年)的另一种新风格与高潮(莱因哈特的左手曾因火灾之故,造成无名指及小指的伤害,对弹奏技巧能有如此的突破,尤其令人钦佩!)。
艾迪.兰与朗尼.约翰森之前,吉他一直是居於伴奏及节奏组的角色,以节奏的弹奏而言,Johnny st cyr 及巴德.史考特(Bud Scott )可说是此派的代表人物,1940年代之后,则有艾迪.康登(Eddie Condon)与弗雷迪.格林(Freddie Green )继承此一风格,尤其弗雷迪.格林曾任贝西爵士(Count Basie )大乐队的吉他手达三、四十年之久。
爵士吉他演奏的新纪元与里程碑
1939年,爵士乐製作人约翰.哈蒙德(John Hammond)发掘了来自奥克拉荷马州的黑人吉吉他手查理.克里斯琴(Charlie Christian ),开创了爵士吉他演奏的新纪元。1937 年,经由艾迪.德拉姆(Eddie Durham,伸缩喇叭及吉他手,可说是第一个使用电吉他的者)的介绍及影响,使得查理了解到使用电吉他的重要性,其演奏音符可像萨克斯风一样的延长声响,加以查理对於和声的新观念。在此之前的吉他独奏都是以基本的和弦為基础加以发展,查理是第一个运经过和弦及替代和弦為基础的即兴演奏者,因而创造出吉他演奏的新领域,并加速了40年代「包勃」音乐的发展,居功厥伟。
这股风潮并影响了40年代初期,许多吉他手改由普通的吉他转弹电吉他(就如同30年代许多班鳩琴乐手改弹吉他一样)。查理受到莱因哈特的影响,早就演奏其独奏曲,在加入宾尼.古德曼(Benny Godman)大乐队二年之后就去世了,但他為爵士乐所树立的新风格则在其后多年无人能超越!
查理的继承者
40年代初,有两个来自芝加哥的著名吉他手;雷斯.保罗(Les Paul)与乔治.巴恩斯(George Barnes )雷斯.保罗是早期参与电吉他发展的乐手一,早在1937年即使用扩大机(Amp )。雷斯与乔治是40年代初没有受到查理.克理斯琴影响的吉他手,其他较著名的吉他手如奥斯卡.摩尔(Oscar More,纳京高三重奏<Nat King Cole Trio>的吉他手)、欧文.阿什比(Irving Asgby)、约翰.柯林斯(John Collins)都受到查理的影响。1944年,当製製作人诺曼.格雷恩(Norman Grane)拍摄「Jammin' The Blues )影片时,其中唯的白人是来自奥克拉荷马州马斯科吉二十一岁的巴尼.凯塞尔(BarneyKessel)。巴尼在蓝调方面的演奏很明显的受到查理的影响,乐评家们也一致认為巴尼是查理的继承者,直到1950年代中期,在巴尼进入好莱录音室前,被认為是美国最伟大的吉他手。
小乐队助长爵士吉他蓬勃发展
50年代的到来,许多优秀的吉他手各自在美国东西两岸发展,较有名气者為:塔尔.法洛(Tal Fralow)、吉米.拉尼(Jimmy Raney )、吉姆.霍尔(Jim Hall)、赫布.艾利斯(Herb Ellis)、曼德尔.洛(Mundell Lowe )、约翰尼.史密斯(Johnny Smith)、查克.韦恩(Chuck Wayne )、比利.贝弗(Billy Bauer )、萨.萨尔瓦多(SalSalvador)。50年代由於有许多小乐队的存在,提供了这些吉他手就业与磨练的机会,这些小乐队的领导者包括雷德.诺 Red Norvo ,铁琴手)纳京高(Nat King Cole ,钢琴手)、乔治.希林(George Shearing ,钢琴手)、 克.汉密尔顿(Chico Hamilton,鼓手)、斯坦.盖兹(Stan Getz ,萨克斯风手)、吉米.朱 利(Jimmy Giuffre ,萨克斯风手)。
创新的Poll Winne乐团
由於扩大机的盛行, 很多吉他手一昧的追求单音的演奏,忽略了吉他的其他功能。40年代末期,乔治.范.叶斯 致力於吉他和弦(Chord )方面的研究,直到 1949年,他仍使用「不插电」的吉他(Acoustic Guitar ),但他有强而新的和声概念,且有令人惊叹的技巧去发挥这些新的概念,他展示了吉他不但可以单音的方式演奏,也可以弹奏钢琴的方式,混合著和弦八度音、双音来弹奏。
乔治.范.叶斯斯影响了巴尼.凯塞尔,於是巴尼认為他要建立自己的演奏风格,而不只是一昧的学查理,而且他认為吉他可以自成一个小型弦乐队,在一个小乐团(SmallGroup )中,甚至可以取代钢琴,所以,在这个想法下,1957年他成立了The Poll Winners乐团,由他和贝士手雷.布朗(Ray Brown )、鼓手谢利.曼(Shelly Manne)组成。这种在今天视為平常的组合,在当时则是一大创新,事实证明,只要吉他手有足够的技巧、概念及天份,就可以像演奏钢琴一样,单音与和弦兼具。
巴西音乐加入爵士乐
1953年,四十三岁的莱因哈特死於心臟病,幸好其音乐已广泛留传於世,另於此时,巴西籍的吉他手Laurindo Almeida将巴西音乐的旋律与节奏加入爵士乐的即兴演奏(Improvisations)中,使用古典吉他,透过麦克风与扩大机,以手指拨弦的方式演奏,受到相当的欢迎,其后吉他手查理.伯德(Charlie Byrd)受美国政府的委派前往南洲。伯德混合一些巴西的流行歌曲(Antonio Carlos Jobim 、Luie Bonfa 的作品)於爵士乐中,并将此种型态的音乐更进一步的发展。1961年伯德回到美国之后,与斯坦.盖兹合作,演奏Bossa Nova的曲风(如「Desafinado」、「O Pato」、「Girl From Ipanema 」等曲子),造成一股Bossa Nova风潮,并引起爵士乐迷对巴西吉他手如Bola Sete 及 BadenPowell的注意。
爵士吉他的一剂强心剂
60年代初,爵士乐渐走下坡,不少优秀的乐手被迫进入电影、电视配乐及录音室的工作藉以谋生,虽是如此,爵士吉他演奏家依然相当多,有源自查理.克里斯琴的主流派吉他手如巴尼.凯塞尔、塔尔.法洛、吉米.拉尼、肯尼.伯勒尔(Kenny Burrell )、格兰特.格林(Grant Green )、吉姆.霍尔、赫布.艾利斯,节奏派如弗雷迪.格林,拨弦派如查理.伯德、Bola Sete 。其中约翰.史密斯与斯坦.伯德、Bola Sete 。其中约翰.史密斯与斯坦.盖兹合作的「Moonlight In Vermont」唱片受到很大的欢迎,乔治.范.叶斯则致力於七弦电吉他的发展,同时,蓝调吉他手如朗尼.约翰逊等,也受到听眾相当的欣赏。
当时最值得一提的,就是印地安那玻利斯黑人吉他手惠斯.蒙哥马利(Wes Montgomery)的掘起,给予爵士吉他一剂强心剂,独特的温暖音色由惠斯的拇指「拨」出,而非使用匹克(Pick,吉他用之拨弦片),流畅的单音独奏混合著活泼有趣的和弦及準确的八度音技巧,使惠斯的音乐大受欢迎,唱片大量的卖出,同时也激起一股学习惠斯吉他风格的潮流,其中最重要的吉他手便是帕特.马蒂诺(Pat Martino )及乔治.班逊( GeorgeBenson)。
摇滚、灵魂与节奏蓝调的兴起
命运似乎是註定了爵士吉他的发展,艾迪.兰死於二十九岁,查理.克里斯琴死於二十三岁,迪克.麦克多诺死於三十四岁,莱因哈特死於四十三岁,惠斯则於四十四岁逝世,与其他吉大师一样,惠斯所树立的风范及贡献则永留存於世供后人学习与景仰。
60年代由於摇滚乐(Rock And Roll )、灵魂乐(Soul)、节奏蓝调(Rhythm&Blues)的兴起,而使爵士乐暂时性的没落,但以另一方面来说,却使得更多的人由於兴趣於时下的流行音乐,进而对吉他或其他乐器產生兴趣。随著70年代的到来,爵士乐再度受到欢迎,这种情形使得50、60年代的吉他手如巴尼.凯塞尔、塔尔.法洛、吉米.拉尼、赫布.艾利斯、肯尼.伯勒尔、吉姆.霍尔...等,离开商业性的录音室或从退休中复出,再度活跃於各地的演奏会、俱乐部中,继续开拓吉他的新领域。
新的声音,新的音乐领域
除了这些大师级的吉他手之外,另有一批年轻而有天份的吉他手也逐渐形成气候,他们除了学习前辈们的音乐之外,也深受当代音乐如前卫音乐(Arant-Garde )、摇滚乐(Rock)、灵魂乐(Soul)、拉丁音乐、印度音乐、非洲音乐、东方音乐、阿拉伯乐、自由派乐(Free Music)的影响,这些吉他手如拉里.科里尔(Larry Coryell )、约翰.麦克劳克林(John McLaughlin )、约翰.阿伯克龙比(John Abercrombie)、李.里特纳(Lee Ritenour)...等,另外有一英国的吉他手德里克.贝利(Derek Bailey)则是「自由爵士」最初的推动著之一。这些年轻的乐手除了想要演奏更好的爵士乐之外,最重要的是要突破旧有的音乐风格,创造一种新的声音,新的音乐领域,其中有一位掘起於60年代初,经由名製作人诺曼.格雷恩的介绍,得以為大眾所认识的吉他手乔.帕斯(JoePass)。乔最初也是以前辈们的音乐做為根基,经由自己的专研后,乔的演奏技巧达可以同时弹奏旋律、和弦、贝士的境界,甚至以一人的方式,在演奏会上独立弹奏,突破技巧,再度开创爵士吉他的新天地。
后记
由於电子科技的进步,70年代年轻一辈的吉他手,大量的使用效果器,為初期的融合爵士乐增添了不音乐色彩,到了80年代,吉他合成器(Guitar Synthesizer、Synthaxe.以电吉他為控制器,透过电子介面连接音源机,发出各种不同的合成音色)的使用更是将电吉他的应用范围推到极至,年轻一代的吉他的好手如李.里特纳、约翰.麦克劳克林、帕特.梅思尼(Pat Metheny )...等纷纷在其作品中使用这种新的利器.的确,这也也多少带来一些新的音乐色彩与空间。除此之外,如吉他手拉罗夫.汤纳(Ralph Towner)似的以「演奏钢琴的概念来弹奏吉他」的方式也被更年轻的吉他手史丹利.乔丹(StanleyJordan)发扬光大,他使用双手按弦兼弹奏的技巧演奏(史丹利的吉他以铝材料製成,增加其共鸣度,以符合其演奏需要),在弹奏技巧方面,可说是尽其所能,叹為观止!但以音乐的本质,音乐型态的创新而言,技巧只是工具而已,爵士吉他是否会像目前的重金属(Heavy Metal )音乐一样从早期的摇滚乐走向一个死胡同裡﹖自爵士大师迈尔斯.戴维斯(Miles Davis )死后,是否有新的音乐型态创造者出现,开创爵士乐自查理.派克(Charlie Parker)以来的另一次大革命﹖这也许是目前新一辈吉他手最大的课题,同时,也是广大爵士迷所衷心期盼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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